嘉陵区****
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二
各潜在投标人: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单位综合实力→人员要求中“注:①以上人员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总部或分支机构的开标前3个月内不少于1个月的社保证明。②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住建厅官网最新截图)”修改为“注:①以上人员须为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总部或分支机构的开标前3个月内不少于1个月的社保证明。②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住建厅官网最新截图)”。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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