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山西省
某单位公寓区综合改造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公寓区综合改造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该工程为公寓区综合改造项目,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山西省怀仁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估算价:806670.92(元)。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该工程为公寓区综合改造项目,位于山西省怀仁市,施工范围为围墙拆除及新做。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3年(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80万(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机构组织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各供应商参加我单位组织的线下非电子化项目,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特别注意信息已完善要求,信息未完善视为未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5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2财务要求
3.2.1纳税要求:提供最近12个月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2.2缴纳社会保障金要求:提供最近12个月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3.2.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 ****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注: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截图显示查询时间,或提供相关承诺。)提供有关禁止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防范假借各种名义插手干预采购的声明和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固定模板)。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须提供承诺函,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否则投标无效)
3.4.2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须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申领时间:2025 年9月1日至9月8日,每日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申领方式:线上发售;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26.com。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按照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 元,售后不退。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在有效授权期内),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者承诺书)
(7)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需提供盖章复印件;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证明,需提供盖章复印件及承诺书;
(9)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以上提供的材料仅为招标代理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30分,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某单位
地 址:山西省怀仁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126.com
10.接受投诉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