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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临站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预留份额措施面向中小企业)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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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省泰安市****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和地方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交易进场编号:FC-GC-****-01

2.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

2.3项目地点:肥城安临站镇辖区****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安临站镇邓庄村、翟家杭村、站北头村及冯家杭村等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共埋设污水管网15.75km。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29.5万元。其中勘察控制价为6万元,设计控制价为23.5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100万元。

注:1、本次招标控制价为计划投资价格;最终结算执行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

2、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2.9项目期限要求:自项目开工之日起365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所有工程内容及保修范围;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及施工能力;

3.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②勘察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4家。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

④.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上传即可。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采用预留份额的措施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可采用分包的方式进行,项目预算总额的45%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以下要求:项目预算总额的45%给中小企业,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领取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的领取方法: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 “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00分。

5.2投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0538-2095802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肥城市****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项目为执行建设工程程序的政府采购工程。

8.3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联系电话:0538-3362822

8.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单位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单位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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