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成套报废设备
日期:****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综采成套报废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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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445.05 万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资产信息
项目视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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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vr | |
详细信息 | 综采成套报废设备(主要包括矿用支撑式放顶煤液压支架90架、矿用支撑式过渡支架6架、前部刮板输送机1台、后部刮板输送机1台、锤式破碎机1台、采煤机1台刮板转载机1台)共7项。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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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00873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
是否国资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注册地(地址) |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 | 经营规模 | 中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注册资本 | 12052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姚春伟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金融分类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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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交易方式说明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100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场内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2.资产处置范围及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均以实物踏勘为准,转让方需保留的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进行实地踏勘。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标的资产与实物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处置范围、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成交额10%的安全履约保证金(包含安全拆除、环保、工期、治安消防等)。 4.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及安全履约保证金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受让方自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 5.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 6.受让方须自行负担拆除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等及其所需一切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受让方应承诺自身或就此次项目与受让方合作的公司具备有效的相关资质许可证,并在拆除前将拆除所需相关资质报转让方备案,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8.受让方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安全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及环保法律、法规及《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以及转让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施工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产拆除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安全、环保等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9.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和部分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竞价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受让方,但未按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2.处置资产为废旧设备资产,转让方按照有关税法规定为受让方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处置资产涉及大型机器设备的拆除、搬运,为安全生产考虑,受让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踏勘现场,期间必须由转让方陪同,踏勘后意向受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参与资格。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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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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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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