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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设计)(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山东青岛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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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设计)(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19:12:29
项目名称: 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设计)(评定分离)
工程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厂房及建筑物工程-设计 工程类别: 其他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00元 工程造价: ****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03908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
招标单位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宋瑞凤、周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设计)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项目总用地面积111222平方米;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10390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7147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厂房(2座多层)、仓库(1座原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1座综合仓库、1座甲类仓库)、三废处理区、办公楼、食堂、门卫、35kv开关站等公辅配套设施、室外附属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0㎡,最大高度小于24m,车间跨度12m以下。本项目为橡胶制品生产配套建设厂房,生产车间规划布置低烟无卤、PVC、屏蔽料、硅烷交联生产线共计33条,及其他相关自动化设备,项目投产后年产约36亿元,建设需满足该领域产业化要求的配套设施。
(二)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含工艺)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 103908平方米 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含工艺)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资质:2.1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2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3)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界定: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
【第二开标室(102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14: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邮箱:****@qq.com,传真:/,地址:青岛市****
3.本工程为带方案招标。
4.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7.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不分标段
E********
2025/9/22 14:00:00 2025/9/12 14:00:00 2025/9/22 14:00:00
投标人疑问/异议 提出疑问 提出异议
重要提示:各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个别地方不清楚需要招标人解答的问题,应通过疑问端口提出,不得从异议端口提出;只有招标文件存在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条款等违法情形的方可通过异议端口提出。特此告知。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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