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原文
本次针对****公示的公开招标公告做出以下补充: 1.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安全措施费,中标单位需按中标合同价1.5%支出。 2. 原招标文件中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修改业绩要求为:投标人业绩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满 足):投标人须提供近年(****至****),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过不少于2个机电、交安或 公路(土建)劳务施工(或工程)合同,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3. 原招标文件中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修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交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等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64周岁及以下。 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交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等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64周岁及以下。 4. 原招标公示截止时间****9时30分改为****9时30分。 5. 原招标标书发售截止时间****9时30分改为****9时30分。 6. 原投标开始时间****9时30分改为****9时30分。 7. 原投标截至时间****9时30分改为****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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