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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中石化湖北化肥分公司厂区南部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04-01-173885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地块内污染土壤范围进行治理修复、对地块遗留废水和底泥进行治理:(1)地块内重金属钴和镍污染土壤共4607.62m3,修复面积为3071.74㎡,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修复;(2)地块内有机物PAHs和四氯化碳污染土壤共9372.19m3,修复面积为2622.77㎡,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修复;(3)废水治理工程量为262.98 m3,采用“芬顿氧化+两级中和沉淀”工艺处理遗留废水;(4)底泥治理工程量约为108.89 m3。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污染土壤、废水、固废、底泥等需要进行危废鉴定的内容,其具体处置方式、工艺、工作量等均应根据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单位鉴定结果或效果评估单位意见进行专业处置,具体处置工作由修复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涉及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项目及供应商报价中。
2、建设地点:枝江市迎宾大道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90日历天,自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至本项目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之日止。
5、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及行业内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标准。
6、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规范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的合格标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各至少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的颁证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等)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互相兼任,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且均需提供2025年3月以来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外省企业如未登记的,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为本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测)、检测、鉴定、效果评估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采活动。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3、投标人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实施过污染土壤治理或污染土壤修复施工项目,且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已移出省生态环境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提供如下资料:①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项目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③项目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正式文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非评定分离”确定中标单位。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枝江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枝江市****
联系人:李梦思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