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 南京市****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南京市****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8: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9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元。
2、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答疑后工程量清单为准。
3、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本次答疑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4、原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作废,以本次答疑后招标控制价文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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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宁区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