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主页(https:****)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1
项目名称: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7538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75388万元;
采购需求: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谈判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谈判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谈判供应商签章,必须提供)(2)谈判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谈判供应商签章,必须提供)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签章,必须提供)
3.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五)。(加盖谈判供应商签章,必须提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交易平台主页(https:****)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进入后台(https://whppm.ejy365.com/)选择项目参加、下载采购文件。
3.2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3.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我的项目-申请开票”进行操作。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3.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 ,13:30-19:00) 供 应 商 项 目 参 与 操 作 说 明:
https:****/upload/link/****/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 转0。
3.6报名费: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9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密封纸质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涟水县****
5、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响应文件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递交,递交人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涟水县阳光嘉园南大门西首江苏永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1513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采购单位(公章):点击登录查看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
信息来源:https:****//purchase/detail/content?infoId=********&processValue=ZBGG&isSecond=0§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