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中市寿阳县一、采购条件
新寺庄村裴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加询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新寺庄村裴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范围与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采购范围为新寺庄村裴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对村内道路进行路基整治路面水泥混凝土铺设,其中丛杨福忠门前至杨水田门口长282米、宽2.8米,共789.6平米。从杨水田门口至河渠长159米、宽2.8米,共445.2平米,总计1234.8平米,全部混凝土硬化15公分厚。原旧道路进行清除及路基整治。
4、项目地点:寿阳县****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
(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2022年9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6、响应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询比,否则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至****(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响应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晋中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