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氧化铝原料磨、石灰炉、一沉降、烧结法沉降、分解、赤泥过滤及熟料系统设备设施)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2346万元保证金:703 万元
资产类别设备
标的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项目负责人周丹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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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结束日期 | **** |
踏勘时间 | 统一时间勘察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李弘泽 姜 强 **** ****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氧化铝原料磨、石灰炉、一沉降、烧结法沉降、分解、赤泥过滤及熟料系统设备设施)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2346 |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 是 |
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结束日期 | **** |
标的简况
设备 | |
设备分类 | 其他 |
资产描述 | 以实物现场情况为准 |
标的所在地 | 河南省郑州市****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中铝(郑州****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挂牌期间,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最终受让方以现场拍卖方式确定。 2、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相关企业法人。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相关企业资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2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单位公章 6、拍卖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山西龙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报名时间:以拍卖公司公告为准 公司地址:山西省运城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703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转让方有权扣除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时;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时;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时;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时;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时;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时;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2、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