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9月
周转材料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线工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周转材料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线路西起保山西道一中心医院新址西侧,东至水上公园西路站。线路依次沿保山西道、津河、复康路敷设,途径西青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盾构周转材料租赁招标包件划分,物资品种、数量及计划供货期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为生产商,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具有与产能配套的安装、拆卸、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厂家具备相应生产和仓储等相关能力。
3.3 财务状况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租赁业绩、安装和拆卸业绩可分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3.7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3.4 投标人应于****16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一公局八公司XX物资XX包件投标服务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并于****16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qq.com,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根据投标包件汇入以下账户:
4.3.5缴纳交易服务费相关要求
(一)支付时限:投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系统交易服务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 2次的,将纳入中交集团“黑名单”。
(二)收费标准: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 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 1亿元:3000元/次;
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三)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账户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1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开户行:01-10-002039-0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8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租赁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