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西藏自治区
日喀则某部制供氧机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我部现将制供氧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需求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日喀则某部制供氧机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75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经评审最低价法)
五、需求概况和技术参数
采购1套流量50m3/h的制氧机组(含各种配套设施,运费、安装、人工),质保5年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序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技术标准(服务内容、标准)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完成时间 | 配送地点 |
1 | 制氧主机 | 流量:50m3/h | 1.每套制氧机组额定制氧量不低于50立方米每小时,氧浓度达到 93%±3%。制氧主机氧气输出压力为0.1-0.4MPa(可调)。 | 台 | 1 | 签订合同后60天完成 | 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指定地点 |
2 | 空气压缩机 | 排气量≥20m3/min | 1.每套制氧机配置微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台,单台排气量≥20立方米每分钟。 | 台 | 1 | ||
3 | 空气多级过滤系统 | 处理量≥25m3/min | 1.每套制氧机分别配置多级过滤系统1套,配有阻塞指示器。 | 套 | 1 | ||
4 | 冷冻式干燥机 | 处理量≥21m3/min | 1.每套制氧机分别配置冷冻式干燥机1台,处理风量需满足空气压缩机排气量。 | 台 | 1 | ||
5 | 氧气增压机 | 排气量≥50m3/h | 1.每套制氧主机配置全无油氧气增压机2台,并可交替使用,以确保制氧系统氧气输出压力可于0.4-1.0MPa间调整。 | 台 | 2 | ||
6 | 空气储罐 | 有效容积≥4m3 | 1.每套制氧机配置空气储罐1个,有效容积≥4立方米。 | 个 | 1 | ||
7 | 空气缓冲罐 | 有效容积≥2m3 | 1.每套制氧机配置空气缓冲罐1个,有效容积≥2立方米。 | 个 | 1 | ||
8 | 氧气缓冲罐 | 有效容积≥0.8m3 | 1.每套制氧机配置氧气缓冲罐1个,有效容积≥0.8立方米。 | 个 | 1 | ||
9 | 氧气储罐 | 有效容积≥5m3 | 1.每套制氧机配置氧气储罐2个,每个有效容积≥5立方米。 | 个 | 2 | ||
10 | 氧气纯度分析仪 | 测量范围10%-99.99% | 1.每套制氧机分别配置离子流氧气纯度分析仪1个。 | 个 | 1 | ||
11 | 气体质量流量计 | 测量范围≥50m3/h | 1.每套制氧机配置在线质量流量计1个,可同时进行瞬时流量和累积流量的监测。 | 个 | 1 | ||
12 | 氧气除菌过滤器 | 处理量≥1.5m3/min | 1.每套制氧机配置氧气除菌过滤器1个,处理量≥1.5m3/min。 | 个 | 1 | ||
13 | 控制系统 | 配套50立方制氧系统 | 1.每套制氧机分别配置电气控制系统1 套。 | 套 | 1 | ||
14 | 管路系统 | 配套50立方制氧系统 | 1.每套制氧机组配备1套管路系统。 | 套 | 1 | ||
15 | 配电系统 | 配套50立方制氧系统 | 1.每套制氧机组配备1套动力配电系统。 | 套 | 1 | ||
★16 | 配套安装及施工 | 配套50立方制氧系统 | 完成1套固定式制氧站制氧机组及配属设施设备相应安装及施工工作。 | 套 | 1 | ||
17 | 售后维保 | 配套50立方制氧系统 | 1.整机质保期不低于60个月,自验收合格后达到预使用状态,每运行4000小时提供不少于1次全套维护保养(含原厂空压机油、氟油、滤芯、过滤器及氧气充装增压机的活塞环或膜片等易耗部件等),维修维护耗材配件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空气压缩机自3年质保期结束后免费维保5年,维修维护耗材配件按成本价收取,不得高于同厂家同型号产品本地最低价。 2.免费保修期自质量保证期到期之日起算36个月,所有安全阀和压力表备用1套,质保期内的安全阀和压力表的检定由中标单位承担。 3.保修期内,免费进行维修,常用消耗性配件(分子筛、滤芯、过滤器、原厂空压机油)按合同报价和更换周期处理。 4.分子筛质保8年。 5.提供常用滤芯、过滤器、原厂空压机油、氟油、氧气压缩机及氧气充装增压机的活塞环或膜片等易耗部件价格及更换时间。 6.必须在拉萨或日喀则本地有售后维保机构和配件库,自验收合格后起提供至少5年以上的响应要求,响应时间在24小时以内,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维修。(由需求单位确定) 7.维保人员应经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和维修等岗位技能的培训。 8.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的上门免费培训。 | ||||
18 | 付款方式 | 配套50立方制氧系统 | 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60%,验收一年后在保证浓度不低于90% 且每套机组产氧量达到50m3/h的前提下付总款的20%,验收二年后在保证浓度不低于90%且每套机组产氧量达到50m3/h的前提下付总款的10%,验收三年后在保证浓度不低于90%且每套机组产氧量达到50m3/h的前提下付总款的5%。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退还质保金。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在满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基础上,增加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成立时间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企业经营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6.其他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对制造商的要求),能提供相关服务;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④制造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
⑤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证;
⑥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证;
⑦制造商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
⑧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⑨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⑩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⑾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七、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者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报名即可),邮箱:****@qq.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司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建议
(二)邮箱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箱附件:采用A4纸,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体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7.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8.制造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
9.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证;
10.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证;
11.制造商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
12.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3.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八、公示期限
2025年 9月 2日至9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
九、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部
联系人:林先生、张先生
电话:****、****
地址:西藏日喀则市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