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良坨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 路面各结构层摊铺、碾压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采购
项目编号:****(试) |
发布时间:None |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良坨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 |
公告 | ||||||||||||||||||||||||||||||||||||||||||||||||||||||||||||||||||||||||||||||||||||||||||||||||||||||||||||||||||||||||||||||||||||||||||||||||||||||||||||||||||||||||||||||||||||||||||||||||||||||||||||||||||||||||||||||||||||||||||||||||||||||||||
公告标题:点击登录查看路面各结构层摊铺、碾压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 ||||||||||||||||||||||||||||||||||||||||||||||||||||||||||||||||||||||||||||||||||||||||||||||||||||||||||||||||||||||||||||||||||||||||||||||||||||||||||||||||||||||||||||||||||||||||||||||||||||||||||||||||||||||||||||||||||||||||||||||||||||||||||
公告内容: | ||||||||||||||||||||||||||||||||||||||||||||||||||||||||||||||||||||||||||||||||||||||||||||||||||||||||||||||||||||||||||||||||||||||||||||||||||||||||||||||||||||||||||||||||||||||||||||||||||||||||||||||||||||||||||||||||||||||||||||||||||||||||||
路面各结构层摊铺、碾压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试) 本采购项目五公司良坨路项目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路面各结构层摊铺、碾压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路面各结构层摊铺、碾压工程。 1.2 采购编号:****(试)。 1.3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4采购项目概况:五公司良坨路项目主线桩号为K1+980-K6+080,全长4.1公里,建设地址为北京市****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点击登录查看路面各结构层摊铺、碾压工程施工。 2.2 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件进行路面各结构层摊铺、碾压工程施工采购。 2.3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2.5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全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交通运输 部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合格等级。 竣工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竣工综合评分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的 合格 等级。 2.6 安全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小于3‰以内。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合格标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对项目(标段)平安工地各阶段考核评结果均在90分(含)以上。 2.7 其他:施工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1:(路面各结构层摊铺、碾压工程施工)工期要求:暂定24个月
特别说明: 1.上述工程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2.合同工期暂定24个月,具体以招标人制定的实施性工期为准,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若中标人恶意拖延工期(如停工找项目部索赔),每拖延一天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人民币壹万元整。 3.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辅材进行工程施工,如因乙方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甲方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甲方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4.安全、质量、成本、设备等管理办法及奖罚措施由甲方相关部门制定,乙方无条件接受。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 3.6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9 月 3 日 9 时至 2025 年 9 月 6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9 日9时00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 联 系 人:孔策策、吴占鹏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