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排水防涝及城市地下管网改造更新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市****
一、答疑纪要
1、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4.2合规投标人资格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主要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和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这3人的证件和社保扫描件?请代理明确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投标时无需提供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和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问: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10中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否需要提交业绩证明材料?请代理明确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本项目无投标人无需提交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各投标人此项均按满分计。
3、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7项“若政策性调整、征地工作未完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本项目取消、停建或缓建、规模缩小或扩大时,招标人只对已发生的设计内容(以正式成果为准)、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设计内容(以正式成果为准)、工程量与中标人办理结算,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在可以施工情况下,中标人应及时进场施工,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不合理,上述情况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答:本项目按《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晋安区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晋政综[2019]54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计取相关费用。
4、问:专用合同条款4.1.10.3.8(11)(12)关于台风雨季约定不合理,上述事件属于不可抗力,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答: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修正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 60mm 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专用合同条款22.2发包人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合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违约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答: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给予工期顺延,其余事项另行协商。
6、问: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本项目未要求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根据《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
7、问: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土方处置按《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土方处置费用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财建〔2018〕438号)的规定执行。
8、问:根据闽建筑[2025]2号文规定:自****起,工程质量检测费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企业管理费不再包含工程质量检测费中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的材料检验试验费。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已按闽建筑[2025]2号文规定执行。
9、问: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土方处置按《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土方处置费用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财建〔2018〕438号)的规定执行。
10、问:关于本次投标的建设范围,是否包含初设的图纸的全部内容(排水、道路、结构、照明、桥梁)?但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提到照明以及桥梁等内容。
答:本次招标范围内已明确路面修缮和交通导改。
11、问:招标文件P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本项目拟分3个标段的描述以及P282-284标段清单表中描述为三个标段,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互相矛盾,请问招标文件中描述为三个标段的内容是否有误,是否应删除?
答: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为避免歧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7项第22和23点及“发包人要求”标段划分表中的所谓的“标段”即为“工区”。详见本通知第二大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12、问:招标文件P22(2)工程费用: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6358.6191万元。下浮幅度值K的取值区间为:10%(含)~(12-0.01)%(含)中的“(12-0.01)”是应计算得出“11.99”的含义吗?
答:“(12-0.01)%(含)”是“11.99%”。
13、问:本项目投标时是否需要上传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
答:本项目未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模式,投标时无需递交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1、本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49142.06万元。
2、本项目关于履约担保形式现修改为: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3、本项目关于履约担保期限现修改为: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4、本项目关于履约担保的退还现修改为: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全额退还给承包人。以现金方式递交的,将本息一并退给承包人,按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计取,并从递交履约担保金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等额的正式增值税合格发票。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9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中的第(2)点“(2)拟派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现修正为“(2)拟派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资格及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各工区****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7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22点由“22.本项目拟分3个标段,……具体清单详见发包人要求。”现修改为:“22.本项目拟分3个工区****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7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23点由“23.本项目分标段……开展施工。”修正为“23.本项目分工区办理施工许可证,各工区同步开展施工。”
8、本项目工期要求由“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500;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已包含在概算费用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修改为“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500;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的工期,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通过日期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设计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施工及验收工期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施工总工期为50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
9、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的“标段清单表”现修改为“工区清单表”。其中“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对应修改为“第一工区、第二工区、第三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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