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罐容为1200吨15号油罐出租项目(年租金底价40.00元/吨/年(100吨起租,含税),租期1年)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设备 |
挂牌起始日期 | ****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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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40.00元/吨/年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惠峰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40.00元/吨/年(100吨起租,含税)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巴彦淖尔市现代农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特别 |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出租标的油罐租期为1年,挂牌价为每年每吨的招租底价,100吨起租,含税价,最终价格以竞价成交价为准。本次出租的标的油罐公告披露体积仅供参考,租赁油罐容量体积以实际勘验容量体积为准,成交后,不因容量体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本次出租的粮油储油罐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2.租赁用途仅限于储存食用油,承租方必须为粮油生产单位或粮油经销单位,具备食用油经营的相应许可和资质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油罐使用规范,合理使用油罐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装、损坏油罐结构,因使用不当造成油罐损坏的,需承担 维修或赔偿责任。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 照、录像等相关工作,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 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油罐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 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点击登录查看仅就出租方提供的 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需按约定将油罐及附属设施完好返还给出租方,如有遗留物品需及时清理。 7.食用油出入库的费用(包括:运输、人工、装卸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配合。承租方雇佣人员,应严格按照出租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如因操作不当产生的包括油品质量、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环保等所有问题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储存油品时,需提供油品质检报告,在保管过程中由承租方不定期进行油品监测,出租方可辅助配合承租方协助进行品质监测,如油品出现异常情况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也可增加监控措施,如安装摄像头监控等进行实时监测。 9.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油罐使用情况及交接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承租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意向承租方应自行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其相关法律文书等记载的内容为准,请承租方自行与出租方联系查阅相关材料。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10.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1.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12.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禁止经营、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中止租赁合约、收回油罐租赁权且出租方不负担此后果的任何责任和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 切权利。 1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 15.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系统提示付清。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 行充分调查研判。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承租登记联系人一 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验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按照 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 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 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设备存在误差或披露信息与相关部门核定不符等为由拒 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项目成交后,中心根据实际成交储量吨数×成交单价作为成交总价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最终交易服务费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出具的《资产交接完毕》中写明的实际交接吨数乘以每吨成交价据实结算。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 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 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 《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本公告中披露的 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年租金及交易服 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标的交接:出租方在收到年租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约定,与承租方办理完毕移交。 5、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将最终成交价的10%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在 《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不计息) 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 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后产生的与产权相关的一切税费(如土地使用税等)均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之前后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电费、卫生清理及附属设施等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7、承租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及安全问题,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油罐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承租方自行承担负责油罐的修缮、设施维修改造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9、承租油罐的改善要求:出租方有权监督修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 全、消防、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在油罐修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油罐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油罐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油罐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油罐。 11、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均由出 租方负责,承租方配合。 12、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 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勘验地点:巴彦淖尔市****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09:00:00 至 **** 17:00:00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440.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9:50:00-**** 11:35: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实际成交储量吨数×成交单价x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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