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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

吉林长春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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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1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编制本工程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或施工图预算及调整;(2)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查形象进度造价及月计量,确定进度付款;(3)审查现场变更和签证,确定价款的调整;(4)协助委托人确定设备和材料价格;(5)出具本工程结算报告;(6)及时提供造价管理方面的信息,为委托人预测投资趋势和动态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7)每月至少 4次施工现场审核服务,如招标人有需求,投标人需不定时提供现场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自承接业务之日起 30日内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9月 02日 08时 30分到 2025年 09月 08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 22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9月 22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


2.2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编制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或施工图预算及调整;(2)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查形象进度造价及月计量,确定进度付款;(3)审查现场变更和签证及索赔,确定价款的调整;(4)协助委托人确定设备和材料价格;(5)审核结算,并出具审核报告;(6)及时提供造价管理方面的信息,为委托人预测投资趋势和动态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7)每月至少 4次施工现场审核服务,如招标人有需求,投标人需不定时提供现场服务。


2.3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 24528万元。


2.4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止,且中标人收到施工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6 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吉林省现行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规定等。


2.7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自承接业务之日起 30日内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至少 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编制审核造价成果文件等相应能力的其他专业人员不少于 6人(除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其中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得少于 5人。所有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2024年 9月至 2025年 8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 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4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至 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 1月 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 9月 2日至 2025年 9月 8日,每日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3时 00分至 16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vip.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
(4)其他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师证书。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月 22日 9时 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 22栋 2单元


联 系 人: 石堃


电 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ebd7d59380d8424a91b040ac82120d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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