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镇江市****
标的名称 | 镇江兴电实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转让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镇江兴电实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镇江市****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853.682757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57861R | 所属行业 | 电力及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食品经营;施工专业作业;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日用品销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新车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鉴定评估;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汽车租赁;石灰和石膏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28(含退休职工72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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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 决议 | 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镇江兴电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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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51273号 | ||||||||||||||||||||||||||||||||||||||||||||||||||||||||||||||
评估基准日 | **** | 核准(备案)号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025第001号 | |||||||||||||||||||||||||||||||||||||||||||||||||||||||||||||||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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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对应评估值 | 3896.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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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承诺 |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是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股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镇江市****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3896.41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在《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能有效证明五年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理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4.意向受让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5.意向受让方能承担社会责任,承诺遵守劳动法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现有员工的合法权益。 | |
标的 交割 | 按照《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截至评估基准日,含应收账款1892.24万元、应付账款482.46万元)。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 | ||||
交易方式 | 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三、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镇江市****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上午9:00至****下午15:3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cqdl.html)中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诺函(公告附件); 5.需提供2021-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函(公告附件); 3.其他材料。 三、 公告期满后,镇江市****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四、备查文件 1.转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转让标的职工名册、财务、离任审计报告、延伸审计报告、抵押、对外投资证明以及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51273号资产评估报告) 5.评估结果核准通知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场交易通知书》 7.产权交易备案通知书 8.底价测算说明 9.企业决策决议 10.转让方案 1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2.转让批复 13.转让标的2025年7月的财务报表 14.转让合同样本 15.进场交易登记表 16.转让标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号) 17.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18.转让方法人、经办人身份证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不低于78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加 | 增价幅度(万元) | 1 | |
自由竞价时间 | **** 上午 :10:3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苏发改收费法〔2023〕851号和镇政发〔2018〕44号文件规定支付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格式文本》《收费标准》 |
联系 方式 | 标的 咨询 | 转让方:黄女士 **** 镇江市****:周女士**** |
技术支持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单位地址 | 镇江市**** |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镇江市****;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镇江市****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