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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7月第二批货物类采购(后审)(二次)采购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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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7月第二批货物类采购(后审)(二次)采购公告

上传时间:2025/9/2 11:43:37

1.采购条件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就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7月第二批货物类采购(后审)(二次)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 ****

2.2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7月第二批货物类采购(后审)(二次)

2.3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最高限价(元)

1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7月第二批货物类采购(后审)(二次))

****

HG****-330-2

煤炭

935410.00

2

HG****-330-3

仪器仪表

224440.40

3

HG****-330-5

工器具(带电作业)

315000.00

具体货物单价限价详见附件

2.4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5交货时间:****

2.6到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注:(1)以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2)采购明细表内容与系统不符时,以系统为准

(3)技术规范书中涉及货物数量与采购明细表中数量不一致,以系统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服务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3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竞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竞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中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竞标: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业绩;

3.1.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1.5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3.1.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http:****);

3.1.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

3.1.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按附件图示提供截图);

3.1.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1.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第HG****-330-2(煤炭):

(1)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煤炭检测报告,检测数值需达到:块煤、发热量6000大卡以上、水分12%以下、灰分10%以下、含硫0.6%以下等。

(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所供燃煤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标准及干石含量在3%以下,如未达标或干石量超过3%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自行承担;

(3)供应商近三年(从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煤炭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3.2.2、第HG****-330-3(仪器仪表):

(1)供应商近三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合同签订页等内容;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3.2.3、第HG****-330-5(工器具(带电作业)):

(1)供应商须为安全工器具类生产商/制造商;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500KV屏蔽服全套和110KV绝缘绳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供应商近三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合同签订页等内容;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4.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至****下午 17:00 前(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21002/portal/#/doc/doc-com/****8041_****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1)、非招标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响应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响应文件下载成功。系统运维电话:点击登录查看:****、李工1:****、李工2:**** (周一至周五 8:30-18:00)(周一至周五 8:30-18:00)。

(2)、绑定CA证书: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21002/portal/#/doc/doc-com/****8041_****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 系统运维电话:点击登录查看:****、李工1:****、李工2:****(周一至周五 8:30-18:00)。

6.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上午09:00~****上午9:00

竞标报价截止时间:****上午9:00

开标时间:****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签到、解密时间:****上午9:00-10:00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注: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路径:https:****:21002/portal/#/doc/doc-com/****8082_****9691

8.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采购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不见面线上开标工具: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如果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9.采购费用:

9.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9.1.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9.1.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9.1.3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行 号:****

9.1.4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项目负责人:董政

开票咨询:****

9.2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金额:以招标最高限价作为计算基数×代理服务费费率 ×90%,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详见代理服务费费率计算标准。30万元以下项目不打折。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梁工、朱工

联系电话:****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马学敏、赵光亭、林晓龙、贾博、毕立峰、马斌、宋涛、乔飞、徐阳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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