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中心】孝感市点击登录查看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孝感市点击登录查看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点击登录查看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应城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性投资,同时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应城市****点击登录查看院内) 建设规模:改造妇幼保健院内病房,面积9134.18平方米。主要包括维修改造外墙面2167.61平方米内墙面9241.4平方米;更换地面瓷砖526.91平方米,铺贴地面塑胶3076.88平方米;拆除原老化破损顶棚,更换顶棚7867.79 平方米;更换屋面防水374.22平方米、轻钢屋架树脂瓦屋面467 平方米;更换门窗1223.4平方米,改造扶手295米;增加成品卫生间6间;改造强弱电及给排水设施,同时购置医用电梯、客用电梯各1部,空调、诊室治疗带、候诊室和病房其他设施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缺陷修复、配合项目报批报建许可等相关后续服务方面的内容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1429.69万元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 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③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了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前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1项①或②或③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对应联合体成员的任务分工提供业绩,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以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项目规模,则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等): ①单项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②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人员要求: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 ② 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③ 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 ④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 ⑥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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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支持“一网通投”,可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招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