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下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水市****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04-01-763128。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缙云县****
本项目按照《林区****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丽水市****实施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水保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照明等)、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三改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定测详勘、工程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如需要))、预算文件编制及调整、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征地拆迁图、后续服务(含设计变更及造价编制、预算调整编制(如发生)、相关科研及专题报告的配合工作)等全部工作。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编制勘察设计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通过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定测、详勘报告送审稿;
(2)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后 30 天内,提交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 10 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5)征地拆迁图编绘: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进度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与设计咨询单位有效衔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和(2)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具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全部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全部设计任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应与其资质相适应,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
□3.3 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至****(北京时间,下同)。
5.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
5.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16:30。招标人将于****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缙云县****
6.4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招标人定于****09时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缙云县****
邮政编码:321400
联 系 人:蔡坚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邮政编码:310030
联 系 人:杨成蛟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