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A包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须知前附表第8项“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8.43万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叁佰元整;(月人均服务费不能高于70元),本项目报价按照月人均服务费进行报价,超出者按无效标处理。”变更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8.43万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叁佰元整。超出者按无效标处理。”、第二部分须知前附表第20项“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最新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765元。”变更为“代理服务费: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收取,由招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765元。”;B包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须知前附表第8项“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6.47万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月人均服务费不能高于70元),本项目报价按照月人均服务费进行报价,超出者按无效标处理。”变更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6.47万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超出者按无效标处理。”、第二部分须知前附表第20项“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最新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970元。”变更为“代理服务费: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收取,由招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970元。”。; 2.A包、B包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响应性文件组成部分及格式第一项磋商申请函“ 1、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的单价报价为: (小写) (大写) (本项目报价按照月人均服务费(月人均服务费不能高于70元)进行报价),服务期 。” 变更为“1、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的报价为: (小写) 元 (大写) ,服务期 。”; 3.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响应性文件组成部分及格式第六项磋商一览表“ (小写): (大写): (以上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报价上限,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本项目报价按照月人均服务费(月人均服务费不能高于70元)进行报价。” 变更为“(小写): (大写): (以上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报价上限,否则按废标处理。)”; 4.A包、B包磋商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原为2025年09月 0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5年09月 0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A包、B包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原为****9时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5年09月 0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廊和坊金融城一幢一单元521室 联系方式 : 孙俊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俊辉 电话: ****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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