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全域扩面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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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全域扩面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现对咸丰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全域扩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咸丰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全域扩面
2.2、项目编号:****
2.3、采购内容:大门牌、小门牌、户室牌、单立柱T型路牌等货物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含税¥****.00元)
2.5、交货地点:咸丰县
2.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天交付使用。
2.7、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售价:300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9时00分,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湖北省恩施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通过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
邮 编:445000
联系人:向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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