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洋镇2025年修复“三防”物资仓库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修复“三防”物资仓库是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安全、提升抢险救灾响应能力的关键措施,确保灾害发生时物资能及时有效调运,筑牢防灾减灾安全防线。为做好我镇“三防”物资仓库应急储备工作,现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三防”物资仓库房屋照明、地板、屋顶漏水等进行修复。
二、供应商资格和信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7.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和身份证原件;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9.本项目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选聘方式
(一)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二)经我镇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审查,符合资格的单位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相同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根据报名单位注册资金、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三)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选聘结果在儋州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联系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五)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镇对接工作要求及合同起草工作,如未按期对接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6:30,报名地址为点击登录查看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函、供应商资格和企业信用等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