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会拟通过比选的形式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择优选取合法诚信、安全规范、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供应商2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选。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根据点击登录查看的实际需求提供轿车(5座及以下)、商务车(6-9座)、大中型客车(19-23座、24-30座、31-39座、40座及以上)等车型的租赁服务,新能源车辆优先。
(二)服务期限
自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及充足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八)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九)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且所有保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参选相关说明
(一)参选资料
参选供应商须将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所需资料包括:
1、报价函(格式自拟,需包含服务承诺和报价表,报价表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7、公司从业人员数量和各类车辆数量、质量情况材料。
8、业绩证明材料。
(二)参选资料递交
参选资料经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于****17:00前送至成都市****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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