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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奥普家居机房核心交换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公告

浙江嘉兴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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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业务发展需求,现就机房核心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具备华三金牌资质的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公告旨在明确项目相关事宜,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采购项目:浙江奥普家居-机房核心交换机设备招标项目

2、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对招标人现有机房核心交换机进行更换,保障机房网络核心设备稳定运行

2、合同期:2025年9月-2026年9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周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4、项目预算:45万(含税)

4、地点:浙江省嘉兴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截至公告发出时间不少于三年;

2、投标人须具备华三授权金牌代理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至少1名具备华三工程师资质认证的专业人员(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确保项目实施期间人员资质有效);

4、经验要求:具备2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相近案例(金额4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工期要求】

须严格遵守本项目 2周内完成实施 的周期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因招标人原因导致的延期除外)。

【项目勘测】

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点勘察现场环境(含现有网络架构、机房空间布局等),未勘察现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验收标准】

须完全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国家相关网络设备安装规范执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技术规范与商务要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核心交换机设备组合及运维保障服务,具体配置、功能及参数要求如附件《奥普核心交换机招标技术配置》所示,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与该附件要求完全一致(若为同品牌同型号升级款,须提供华三官方出具的功能参数一致性证明,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2、方案要求: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2份《奥普核心交换机招标技术配置》方案要求,提供2种类型的配置报价,以供选择。

3、商务合同草案(核心条款)

合同金额:本项目总预算约人民币45万元(含税),最终合同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支付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期: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第三期:设备运维3个月后正常运行,支付10%质保金。

运输与保险:投标人负责将设备从自身仓库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承担全程运输费用及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保险费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丢失的,由投标人负责更换或补货,且不得影响项目工期。

违约责任:

若因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软件质量问题,或安装、调试操作不当,导致招标人现有网络中断、数据丢失或安全受损的,投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故障处理,24小时内恢复网络正常运行,并承担招标人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恢复费用、业务中断赔偿费用等)。

若投标人未按约定工期完成项目实施,每逾期1个工作日,须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退还已支付款项,同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争议解决:双方就合同效力、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1年运维保障服务期满止(如需续购服务,招标人则支付首次合作金额的15%/年为运维服务费,具体以实际协商结果为准)。

五、投标人承诺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主体,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投标人须承诺: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串标、围标等严重违约行为;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场地、人员。
3、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3.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3 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其分子公司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3.4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3.5 投标人有行贿行为的;
3.6 投标人存在招标人在职职工或特定关系人入股情形的;
3.7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8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六、投标报名

1、符合上述情况的单位可将相关资料发送至****@aupu.net邮箱,备注项目名称,工作人员将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方式发送《投标邀请函(含投标资料)》(不收取任何资料费用),报名资料如下:

1.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1.2 投标承诺函(原件盖公司公章)

1.3 企业介绍

1.4 企业资质证书(含项目经理证书)

1.5 案例(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2、报名时间截止至****

七、开标相关事宜

1、投标人在收到标书并现场勘测后自主完成标书制作;

2、开标时间:以招标人邮件通知为准;

3、投标文件根据《投标邀请函》要求准备;

4、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同施工地点;

4、招标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及时间:0571-8817 2888转1209,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七、其他说明

1、投标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奥普公司,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奥普核心交换机招标技术配置》、《投标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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