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26670㎡,建筑总面积241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807㎡,地下建筑面积:3333㎡),含康复楼、行政楼、发热门诊、食堂、供应室、医疗废物站、污水处理房;建安工程、室内装饰、新建围墙、大门、道路、综合管网、电力、消防、照明、给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16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4384.9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24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内容,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 电气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景观设计、人防设计、电梯(升降梯及自动扶梯)、室内精装修、基坑及高边坡挡墙设计、节能设计、绿建设计、海绵城市****点击登录查看使用而需要的所有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准备阶段的围挡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提供主管部门所需的论证资料。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工作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重大变更除外);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20日历天。其中:
地质勘察:20日历天;
方案设计:20日历天;
初步设计:5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组成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