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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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5〕100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呼和浩特市****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路线起点位于G59呼北高速现有盛乐互通处,改造单喇叭为枢纽互通(T形)接入G59高速,向西南经和林格尔县****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号 | 桩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第一总监办 | K0+000-K45+824 |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履行总监办职责,对标段范围(不含涉铁路段工程)的全部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机电工程(K0+000-K75+885)、房建工程及附属设施(服务区**** |
第二总监办 | K45+824-K75+885 |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履行总监办职责,对标段范围(不含涉铁路段工程)的全部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材料及预制构件、钢梁加工安装、交通安全设施(K0+000-K75+885)、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K0+000-K75+885)等全部工程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
2.3 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施工准备期自发出监理通知起至发布开工令止,先行段计划开工时间****,全线计划开工时间****,计划交工时间****,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第一总监办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除仅承担机电监理方)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机电监理方)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https:****。 |
第二总监办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https:****。 |
3.1.2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第一总监办 | 总监理工程师1名(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
第二总监办 | 总监理工程师1名(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
3.1.3 信誉要求: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第一总监办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http:****;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总监办 |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第一总监办标段、第二总监办标段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下载多个标段招标文件,仅可以对一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投标截止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渠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模块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区主体信息库”-“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手册下载”栏目,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上午 9 时 30 分。
5.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6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
5.7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
7. 监督单位行政监督: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电 话:****
邮 编: 010010
综合监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电话:0471-5988101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隅环球中心A座1101室
联 系 人:钱璐 崔浩
电 话:**** ****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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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