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地点:邹平市;
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省滨州市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范家村、弭家村、张平村道路基础设施项目选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的单位。
3、项目完成时限: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人提供资料齐全后,7日内编制完成;
②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4、服务期限: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实施,至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经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完毕并提交报告止;
②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5、付款方式: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经相关部门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如有),建设单位接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付清;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毕后跟踪审计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③竣工结算阶段不收取委托方的费用,无须报价,结算值核增(减)额超过5%部分,按[核增(减)额-送审工程造价*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6、上限费率:4.0‰,供应商的投标费率不得超出上限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7、报价要求: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跟踪审计服务费上限价各自均为4‰,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报价、跟踪审计报价只须报一个费率即可,按照相应服务费计算基数分别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相关服务费的结算;
②竣工结算阶段不收取委托方的费用,无须报价,结算值核增(减)额超过5%部分,按[核增(减)额-送审工程造价*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8、结算方式: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建设单位最终接收的控制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毕后,以审计完成的实际工程造价 中选费率进行结算;
③竣工结算阶段不收取委托方的费用,无须报价,结算值核增(减)额超过5%部分,按[核增(减)额-送审工程造价*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9、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报价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缴费记录证明);
3、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