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邢台市-南宫市 |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购置(二次)。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 45 天内车辆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采购 40 部新能源公交车,其中公交版 32 部,公路版 8 部。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车辆制造商或车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有效整车产品,并能够在南宫市登记注册(上牌)并办理新能源车免税; 3.3 企业和车型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委托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00:00 ,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南宫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商务文件,暗标部分为技术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实现评审专家“盲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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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购置(二次)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