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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变更

海南东方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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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变更

本询比项目为2025-2026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提高东方分公司车辆的安全质量,满足生产用车的要求。拟启动2025-2026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本项目为单项项目,不划分标包。

1.1.1.服务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1.1.2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金额150000.00元,其中价款金额132743.36元,增值税款金额17256.64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

1.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15746-2011《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方法》、RB/306-2017《汽车维修服务认证技术要求》、JT/T816-2021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的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4.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1.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综合评估法)。

1.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7结算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以成交总价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最终以合同期内发生的实际维修量为准。结算依据:采购人根据实际产生的车辆维修材料费与工费按照成交折扣进行结算,结算费用=实际维修材料费与工费的计价标准*成交折扣。如维修项目涉及的维修材料费或工费不在报价表内的,应进行市场询价,询价后确定的价格,须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确认。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拟采购2025-2026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服务包括换气门室盖垫、换排气吸管垫、换正时皮带、换汽油泵、换前半轴油封、换后半轴油封、换前减震器、换后减震器、换曲轴后油封、换前平衡杆、换方向拉杆球头、更换升降器总成、换雨刮马达、更换轮胎、拖车服务等;保养服务包括换机油、四轮平衡、发动机清洗、换火花塞、换三滤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2026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维修、维护服务

-

132743.36

海南省东方市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70%

海南省东方市

第二成交供应商

30%

海南省东方市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统一按折扣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折扣不得高于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依法经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证明材料:请响应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1.6信誉要求: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响应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否决。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及特定关系信息收集表。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或“合同诈骗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否决。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① 【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11时00分00秒至****11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11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

地 址:

广州市****

邮 编:

570105

邮 编:

510620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王晶 王颜蕾 徐贤忠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63.com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

网 址:

http:****/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7**** 0092 196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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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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