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16:00至9月8日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9:00
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9: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供货清单后,30日内将清单内的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9.678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9.6785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实行注册制度的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产品序号8-12、57、58、60-71、73-76、80、81、96、108、137,以上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时须提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线上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9:00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及开标网址: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一)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二)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
收件人:夏伟
电话:024-****
注: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电话:02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人:于梦溪
电话: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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