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与项目规模要求相对应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安全员(安全C证)、质检员(质量员证)、施工员(相关专业施工员证),并提供对应的社保证明。
3.2拟担任本招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消防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招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3.5本招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消防工程主要项目责任范围:
消防工程专业分包中标人所应承担所有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消防系统的设备采购、消防设施材料等检测、施工安装、系统调试、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和维护服务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防水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水喷雾系统(含水泵接合器)。
3.气体灭火系统(含灭火器配置)。
4.通风防排烟系统:包括防排烟、平时通风系统(含人防区平战结合风管)等通风工程。
5.消防泵房工程。
6.配合装饰装修工程等交叉作业专业间的调整及相关规范要求调整的,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风险包干不做调整。
7.其他:
(1)抗震支架工程。
(2)智能化管线预埋、箱体预埋、桥架安装。
8.完成上述内容相关所有预埋、穿墙(楼板)套管安装、孔洞预留(墙体开槽)及修复、箱(盘、柜)以及设备基础(槽钢)的制安、支吊架、封堵及防火封堵、防腐及保温、绝缘电阻(接地电阻、严密性、灌水、通水通球)等常规试验。
9.完成上述内容相关的检测、安装、调试、隐蔽验收、预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以及为保证验收通过所需提供的各种设备检测证明文件等发生的费用均有中标人承担,并负责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10.主材电线电缆由招选人代采,中标人应无条件认可并接受采购价格及所发生的所有电线电缆材料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款(不考虑材料与专业分包增值税之间的税差,按材料含税价全额扣减),除约定由招选人代采以外的所有主材、辅材、成套设备等材料采购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1.工完料清,按项目部要求整齐堆码及收纳材料,如不及时清理,招选人另派人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抵扣。
12.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招选人的损失。
13.品牌要求:祥招标文件
中标人所用品牌应符合招选人指定品牌要求,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5万元,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合同价格已包含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工费,务工人员保险费,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扬尘防治、环境保护费,采购加工费,组织协调费,机械费、材料费(电线电缆由招选人代采)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五金、辅材、耗材、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的连接(从招选人指定处接用)等费用;成品保护费、检验检测试验费、专项图纸深化设计费、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和监督等)费、维护施工场地整齐、材料采购、运输、装卸、验收、保管等费用;测量、放线、制作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焊接设备、金属及其它物体的切割和钻孔机械、线缆敷设所需的引导线和切割联接机具工具、起吊葫芦、千斤顶等)等费用,工程资料编制(含竣工图)、整理、归档及结算书的编制送审等费用;管理费,保险费,验收费用、维保费用及虽未明确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一切工作和费用、利润、风险金(含资金占用费);样板施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施工技术要求与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按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图纸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且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确保各类规范性试验(试运行)合格且最终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以不影响总承包工程质量评定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总承包质量标准为达到福建省“闽江杯”优质。
评标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有确定中标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招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