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清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清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清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95.2389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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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195.2389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E********清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30****-016294-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②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④须具有履行本项目设备供应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4)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或(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甘肃)或(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