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州指挥中心会计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报价起止时间:**** 18:36 - **** 20:00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供应商基本要求:1.中标单位参照采购单位坐班模式,须在工作日安排1名财会人员进行常态坐班,拟派财务服务人员原则上固定,经采购单位试用合格后上岗,在提供财务服务期间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财务服务人员试用上岗后,中标单位原则上不得更换财务服务人员,特殊情况下经采购单位同意后,供应商可调配其他财务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拟派财务服务人员资质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五年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3.****至开标日之前5项会计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日期、内容)。 4.具体服务内容: (1)完成月度、年度账目编制、审核、结转工作。 (2)对各类会计档案(及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归档。 (3)完成年度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公开报告编制、上报。 (4)完成内控报告、政府财务报告、财政供养及工资年报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 (5)完成资产月报、资产产权年检登记、资产年报、资产决算工作;完成当年新增固定资产的建账、建卡工作,包括资产增加、减少、处置、调拨的系统录入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记账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记账服务; 描述: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60000.00 | -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