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物资采购(消毒药、灭蚊灭蝇药、鸡新城疫、羊痘等疫苗)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医疗卫生服务/专科疾病防控服务/传染病防控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207,000
项目地点: 泰兴市****
评审开始时间: **** 14:30
评审地点: 泰兴市****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电话: ****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 19:30
响应截止时间: **** 19:3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产品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2018年省级以上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兽用生物制品)以及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产品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2018年省级以上质量检验报告。 (2)提供二氯异氰脲酸钠的检测报告,不限包装。(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顺式氯氰菊酯可湿性粉剂(含量≥8%):投标人是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对蚊、蝇、蟑螂、蚤的滞留药效长达90天,并对防治对象的药效达到国家标准(GB/T13917.1-2009)。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对蚊、蝇、蟑螂、蚤的滞留药效长达90天,并对防治对象的药效达到国家标准(GB/T13917.1-2009)。(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函(格式见附件)、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