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陵水安置房二期项目板房采购方案(自购)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0:00:00
补遗公告
公告标题:关于合同付款条件的补遗
公告内容:
1.结算之日起30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97%,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待业主退付后3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2.支付形式包括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所有支付方式均视为现金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于保
修期满且业主向甲方返还质保金到账后3个月内,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支付形式同上。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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