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于****发布的《关于遴选波密县兽防站渔业增值放流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截至报名时间,投标报价不足3家,不符合采购相关规定要求。为了顺利推进波密县渔业增值放流项目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第二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波密县兽防站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2.服务内容:为波密县兽防站渔业增值放流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3.采购单位:波密县兽防站;
4.遴选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5.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相关规定;
6.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资格条件和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资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及法人,拒绝其相应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应在本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至****(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报名地点:波密县兽防站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4.业绩;
5.财务审计报告;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报价资料。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加盖公章(鲜章),密封报送;需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商务文件与报价需分开密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递交投标资料人员应为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伦先生:****
其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