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发布正文:
护坡、暖气管道、食堂防水整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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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护坡、暖气管道、食堂防水整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工期 | 交付 地点 | 备注 |
1 | 护坡、暖气管道、食堂防水整修(包1) | 详见询价文件 | 30天内 | 鞍山市海城市 | |
2 | 护坡、暖气管道、食堂防水整修(包2) | ||||
3 | 护坡、暖气管道、食堂防水整修(包3) | ||||
说明: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兼投兼中。
3.投标限价:
包1:护坡整修限价:20.6万元。
包2:暖气管道整修限价:21.6万元。
包3:食堂防水整修限价:20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经营范围内产品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投标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十)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建筑装修装饰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9月 3 日至9月 10 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5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辽宁海城。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报价方简介);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承诺书(见附件)。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5 年9月12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9月12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省海城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二)询价地点:辽宁省海城市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申领询价文件后直接组织踏勘。
(二)踏勘地点:辽宁海城。
(三)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四)联系电话:****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移动电话:****
联 系 人:臧先生 移动电话:****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耿先生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