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号线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期)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号线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号线运营开展,进行相关应急物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号线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号线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其他要求:
2.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响应。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询价响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9月 03日 13时 00分到 2025年 09月 08日 19时 00分
获取方式:新疆乌鲁木齐****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 09日 16时 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9月 09日 16时 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七、其他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号线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期)询价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号线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期)
1.2项目概况: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号线运营开展,进行相关应急物资采购。
1.3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4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轨打磨车增压器等,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
1.5供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3日内供货完毕。
1.6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询价文件要求(所供物品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包退包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其他要求:
2.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响应。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询价响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文件及要求
3.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
3.2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具体格式详见询价文件。
3.2.1报价函;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2.3询价响应报价表;
3.2.4营业执照复印件;
3.2.5承诺函。
3.3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与副本一同密封。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
4.报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 2025年 9 月 3 日至 2025年 9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5.报价响应及报价文件递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 月 9 日 16时 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递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唱价时间及地点
唱价时间:2025年 9 月 9 日 16时 00分
唱价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7. 最高限价及评审办法
7.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0000元;询价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其询价响应将被否决。
7.2定选原则:本项目将选取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文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综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价格相同,则价格相同的单位再次进行报价,价格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7.3具体评审办法见询价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刘雯、马江波
电话:****、****
日期:2025年 9月 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
联系人:刘雯、马江波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fcc76f9c7eae4ca****fbe24c5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