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洋镇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选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需委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司开展兰洋镇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征地进行《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现依法依规对社会稳定风险机构评估单位进行公开选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委托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工作内容: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位于兰洋镇番新村委会新福村,因项目需要补征地约22亩,现需要编制《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报名材料
报名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4.请根据附件要求,提交密封完好且包含投标报价材料和报价函的文件(手写无效,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未完整提交相关材料,将视为报价无效。
四、项目费用
1.按海南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执行;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五、选聘方式
1.报名截止后,若有效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2.经我镇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审查,符合资格的单位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相同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根据报名单位注册资金、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3.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4.选聘结果在儋州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联系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5.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镇对接工作要求及合同起草工作,如未按期对接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至4日,8:30-11:30,15:00-17:00,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大楼(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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