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巴马瑶族自治县粤桂协作宣传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规定,我单位决定对巴马瑶族自治县粤桂协作宣传推广项目进行议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巴马瑶族自治县粤桂协作宣传推广项目
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
(三)项目内容:
宣传报道,收录优秀典型案例在中央媒体、农业农村部的部属媒体刊发。
(四)经费预算:24.92万元
二、参加议标资格要求
(一)报价对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具有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三年内至少完成同类项目2个及以上。
(二)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应包含在有效期内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费用报价单(报价要求符合服务行业收费标准)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注: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信封封面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邮递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报名。
四、议标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
(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四)本次议标公告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未尽事宜,请联系巴马瑶族自治县粤桂协作办李工,联系电话: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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