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将于****10时至****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点击登录查看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网址:https:****:
一、拍卖标的:宜春市杨山路289号(杨山名居)2-B号楼3层2-302室【产权证号:1-****】。
起拍价:396,000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示:办理过户转让登记手续及需缴纳的相关税费请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起至****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暂未清场,该标的有租赁,房屋租赁期自****至****,月租金1000元(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2、本次评估中估价对象室内装修情况设定为普通装修,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财产(家具、家电等)。
3、因司法拍卖的特殊性,成交后可能存在交付时间较长,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转让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离婚析产、继承、赠与产生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举报监督电话:**** 监察室
案件承办人:**** 宋法官
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 李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 杨主任
平台技术咨询:400-61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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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