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新航鸿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3#、5#、6#)销售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楚雄新航鸿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3#、5#、6#)销售代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楚雄新航鸿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3#、5#、6#)销售代理服务。
1.2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1.3采购内容:楚雄新航鸿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3#、5#、6#)现剩余可售房源为商品房住宅150套,建筑面积15662.74平方米,现拟采购一家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以底价包销的模式开展销售代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限价(销售底价):¥3500.00元/平方米。
1.6合作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到期后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可签订续期合同)。
2.资格要求
2.1响应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响应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2025年度内新成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2.2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
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3.2.1时间:****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3.2.2地点:供应商自行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2.3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qpoint.com/epbzt/index.html,并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绑定注册单位名称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移动数字证书详见其办理流程(楚雄州国企招采平台→服务中心→办事指南获取);
(2)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采购文件售价:0.0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09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供应商自行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磋商)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4.3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响应申请人可选择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任一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户银行:云南楚雄市****
账户:****7012
注:响应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申请人办理投磋商证金转账时请备注“楚雄新航鸿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3#、5#、6#)销售代理服务磋商保证金”字样。
(2)保险保函:各响应申请人可登录工程保证保险网(https:****。
(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响应申请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申请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响应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磋商无效。当申请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磋商保证金额。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5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其他补充事宜
5.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供应商未在60分钟内解密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磋商)。
5.2供应商须缴纳平台使用费300.00元/每标,先缴纳费用核验通过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未缴纳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缴纳平台使用费时请备注公司名称。
5.3供应商可通过“新点标正通APP”扫码登录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 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新点标正通APP”操作问题,请致电客户服务电话:****/****。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凡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