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高速公路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MC-2025-065-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万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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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人机高速公路智能巡检设备
采购项目(二次招标);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5元;5、最
高限价:****.75元,投标报价超出磋商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6、采购需求:具
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完成供货,
保修期 2年,并提供后续的无人机运维及管理服务 2年;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人机高速公路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无人机高速公路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
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
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具备中国民用航
空局(CAAC)颁发的无人机运营合格证(AOC),证书内容的经营种类须包含开展关于本次投
标业务的经营许可(即培训类、其他类),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或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9月 03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9月 10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1、地点: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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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南省万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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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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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口市****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70b90cf8ea24418c8ce2f3c35b5108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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