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6,812.070000万元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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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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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大连市****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大连市 | ||
法定代表人 | 张阿房 | 成立时间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8122.1900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社会保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20169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 | ||||
职工人数 | 9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3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 |
1 | 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 | |||
2 | 大连金海扬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 | |||
3 | 点击登录查看 | 30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4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169.290201 | 389.402619 | 292.167268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8145.977015 | 28237.198216 | 19908.778799 | |||
审计机构 | 大连三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12489.077468 | -30.403531 | -30.40353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31479.304535 | 11625.275348 | 19854.029187 | ||
备注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根据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约定,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行权)。 ⑴本项目其他股东以场外行权方式参与行权。具体详见本项目交易方式说明。 ⑵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无需向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调整价格重新挂牌或终止交易,其他股东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及点击登录查看任何法律责任及后果。 ⑶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征集到其他股东的,转让方无需向未进场的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其他股东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及点击登录查看任何法律责任及后果。 2.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重要提示详见公告附件1和附件2。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专项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连分专字第****号)、《点击登录查看拟股权退出所涉及的大连市****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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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大连市****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股东决定 |
法定代表人 | 刘涛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社会保障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58456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62% |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辽宁省 大连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关于城投公用转让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5.62%股权的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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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6812.070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点击登录查看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支付交易保证金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产权交易(股权类)业务收费办法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4、本项目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所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点击登录查看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资产交接,并配合转让标的企业办理产权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签署《交割确认单》。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并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点击登录查看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7)同意自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发生的与产权转让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转让方须对产权交易转让标的、股东权益及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全面接受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转让方案等。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全部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新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继承。 (9)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点击登录查看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点击登录查看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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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公 告 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交易方式说明 | 1.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征集到其他股东的,按下列情形处理: ⑴若只产生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为意向受让方,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⑵若产生两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为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其他股东以外的合格意向受让方(以下简称非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 ⑴若只产生一个非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该意向受让方在转让底价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⑵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非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和最终报价方。 ⑶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转让方征询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照转让方的通知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受让申请及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逾期未表态的,则最终报价方成为受让方。 ⑷其他股东要求场外行权的,按下列情形处理: ①若只有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要求行权,则该股东成为受让方。 ②若有两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要求行权,该等股东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行权。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 | |||
联 系 方 式 | ||||
项目咨询 | 原女士 | 咨询电话 | ****(工作日8:30-17:00) | |
项目报名 | 原女士 | 报名电话 | ****(工作日8:30-17:00) | |
现场地址 | 大连市**** | 网上报名网址 | www.daee.cn |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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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补充信息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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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