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征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我单位智慧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
二、资格要求
1.代理机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范围包含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3.代理机构必须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奇台县三座城市之一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4.专职从业人员5人及5人以上,具有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招标及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业务团队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能够处理或沟通解决代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招标质疑的法规解释,提供专业化服务。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
6.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如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8.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代理公司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三、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1.点击登录查看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2.点击登录查看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初步设计。
3.点击登录查看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初步设计评审。
4.点击登录查看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全过程咨询造价。
5.点击登录查看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6.点击登录查看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监理。
7.点击登录查看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8.在本项目推进或协议履行期间,凡未在既有约定中明确涵盖的内容,均严格依照甲方所提出的具体要求与指示加以处理,以确保各项事务的开展完全契合甲方的预期与标准。
四、取费标准
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
预算2500万元,报价按照总预算2500万元计算,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17.4万元作为本项目的拦标价。本项目只接受一口价的模式,报本项目价格,不接受折扣和下浮率报价。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投标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代理机构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材料。
4.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奇台县三座城市之一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简介及证明材料)。
5.需结合业务工作提供本机构代理服务方案。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纸质版两份,密封均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PDF 扫描件一份(从业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提供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并需提供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汇总表)。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19: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只接收顺丰快递)
3.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4.报名地址:奇台县中医医院精医楼
七、其他
1.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均不予退还,医院对资料严格保密。
2. 凡报名参与的供应商,均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及相关要求。
3. 最终解释权归奇台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所有。
附件:1、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声明函无行贿犯罪的声明函
2、资格承诺函
3、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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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奇台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奇台县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