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塘水库水质检测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塘水库。
三、采购预算金额:
陆仟元整(¥6000元)。
四、工期要求:
总检测周期不超过14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五、项目检测内容:
(一)检测地点
长塘水库主坝库区、中坝库区、副坝库区三个监测点进行取水检测。
(二)地表水Ⅲ类标准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铜、锌、硒、砷、汞、铅、镉、铬(六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钾元素等。
六、供应商报名须知、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四)采购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报名(以下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报名)。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竞标单位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时间:
****起至****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报名结束后,由点击登录查看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联系人:盘栋,电话:0772—****。
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
监督人:梁港。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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