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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210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持续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让更多农民工实现技能筑梦、技能报国,服务广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商玉林市****
一、组织机构
选拔赛由点击登录查看、玉林市****
成立选拔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承办单位广西玉林技师学院按大赛要求成立执委会,实施选拔赛各项工作。
二、比赛项目
选拔赛聚焦服务保障“一老一小”民生实事,围绕康养托育、新职业等重点领域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聚焦自治区重点培育劳务品牌,不断提升相关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设置赛项17个,其中10个赛项(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母婴护理员、钢筋工、镶贴工、南宁老友粉烹制、茶叶加工工、茶艺师、服装制版师、缝纫工)举办玉林市选拔赛,其余7个赛项(长期照护师、家庭照护员、整理收纳师、传统螺丝粉烹制、桂林米粉制作、广西地方油茶制作、评茶师)不举办选拔赛,采取遴选方式选拔选手代表玉林市参加全区决赛。
三、比赛安排
比赛时间:****
比赛地点:广西玉林技师学院
四、比赛报名
(一)参赛选手
1.凡属玉林籍农民工和在玉林市务工满1年以上的外市籍农民工,具备农业家庭户籍,且****前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地报名参赛。鼓励曾为建档立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参赛。
2.参赛名额。选拔赛以各县(市****
3.其他事项。曾获得第一届至第七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赛项前3名,以及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本届大赛不得报名参加与所获奖牌项目相同赛项的比赛。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以及在2024年国家类一级竞赛获得前5名、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大赛。已取得“广西技术能手”及已取得“广西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可以作为选手参赛,但不重复授予“广西技术能手”。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15日
(三)报名方式: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受理本辖区报名再汇总给承办单位,报名联系电话、邮箱(见附件1)
1.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参赛代表队包含领队1人、联络员1人,以及参赛选手,联络员负责本队报名工作;
2.各参赛队组织参赛选手填报报名表,并统一汇总形成报名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样表(见附件2、3);
3.参赛选手需提供一张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照片大小为100—150KB,以“县(市、区)、单位+姓名”命名,严禁上传自拍、翻拍、扫描等照片作为证件照。
五、技术工作
选拔赛各赛项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及有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要求,同时结合竞赛项目的应用技术发展状况和生产实际命题,本次选拔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技能标准要求命题。各赛项的技术文件、竞赛规程及要求等由执委会另行通知。
六、奖励措施
(一)参赛选手奖励。
1.奖励等次。
金牌:取各赛项成绩的第1名。由选拔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银牌:取各赛项成绩的第2名。由选拔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铜牌:取各赛项成绩的第3名。由选拔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胜奖:对获得各赛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由选拔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在选拔赛中获得前3名并成绩合格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对在选拔赛中获得优胜奖并成绩合格的选手,可直接晋升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
(二)指导教练奖励。为选拔赛各赛项第1名选手的1名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三)竞赛突出贡献奖。对在选拔赛中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竞赛突出贡献奖”牌匾。
(四)优秀组织奖。以县(市****
(五)优秀裁判员奖。对在竞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奖”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选拔赛工作的组织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要杜绝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确保竞赛科学规范、高效优质、公正公平、绿色环保。各县(市****
(二)加强安全管理。要做好比赛食宿、交通、训练、比赛等环节安全工作。科学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置赛场消防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火、电、气等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等工作,有关单位要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大赛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强化沟通联络。各县(市****
(四)除不抗力因素外,各赛项前两名选手代表玉林市****
(五)误工补贴按每人每天150元计算,有工作单位并按月发放工资待遇的选手,不再发放集训及比赛期间的误工费。
附件:1.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玉林市****
2.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玉林市****
3.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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