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 2024 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 2024 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已由甘肃
省林业和草原局以(甘林草发〔2025〕44 号)文件批复,建
设资金来源为 2024 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林
草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灵台县 2024 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2.建设规模:土地平整 1250 亩、多年生人工草地建植 1250
亩。
3.项目概算总投资:190 万元。
4.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6.建设地点:灵台县
7.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4 月 29 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
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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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有 3 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财务人员及安全
员须具有上岗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拟投入
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
该人员在本公司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原件扫描件为依据),且注
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gov.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
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9 月 9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登录平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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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灵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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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